如何领取养老金:本市城镇职工在达到退休年龄,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达到规定的年限,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,经劳动局审批后,可以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,领取养老金。
1、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:
(1)男年满60周岁,女工人年满50周岁,女干部年满55周岁;
(2)从事井下、高空、高温、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它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,男年满55周岁,女年满45周岁;
(3)男年满50周岁,女年满45周岁,经市、区、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。
2、关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规定
(1)在98年6月前参加工作在98年7月后退休的人员,缴费年限(含视同缴费年限)满10年以上;
(2)在98年7月后参加工作在98年7月后退休的人员,缴费年限(含视同缴费年限)满15年以上。
3、在98年6月前参加工作在98年7月后退休的人员的养老金政策
(1)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的被保险人,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。基本养老金由以下四部分组成:
A、基础养老金: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被保险人,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%计发,
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的被保险人,其缴费年限满10年的,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5%计发,在此基础上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,增加1%。
B、个人帐户养老金:按被保险人个人帐户储存额的1/120计发。
C、过度性养老金:以被保险人1992年至1997年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,按本规定实施前的缴费年限(含视同缴费年限)每满1年乘以1%,被保险人退休时再乘以退休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与1997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。
D、综合性补贴:按有关规定发放的各项价格补贴,生活补贴及过度性补贴。
(2)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人员(占地农转工人员除外),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,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,同时给予一次性养老补偿金。
4、在98年7月后参加工作在98年7月后退休的人员的养老金政策
(1)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,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。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。
A、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: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%;
B、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:本人账户储存额的一百二十分之一。
(2)个人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(占地农转工人员除外),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,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。